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日常管理规范,严格纪律管理,优化良好的育人环境,引导同学们守住纪律底线,筑牢思想防线。依据《云南经贸外事学校学生手册》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特对金梓慕等2名违反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的学生给予处分。
金梓慕,男,学号:Z23300530070,23级航空服务班(中专)学生,该生此前曾受到留校察看处分。2024年11月7日,金梓慕违反了《云南经贸外事学校学生手册》第三章第七条第四点及第十一条第八点之规定。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决定给予金梓慕同学开除学籍处分。
李盛杰,男,学号:Z24301130011,24级电子商务班(中专)学生。该生此前曾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截至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4月中旬,该生累计旷课已达40节,且屡教不改。2025年4月18日,该生违反了《云南经贸外事学校学生手册》学生处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及第十条之规定。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决定给予李盛杰开除学籍处分。
云南经贸外事学校
2025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