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闻
首页 > 公告新闻 > 正文
云南经贸外事学校关于给予岩朋炳同学处分的决定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6-05-11 点击数:326

    岩朋炳,男,学号:Z25300930008,25级会计事务班(中专)学生。该生在校期间,无故旷课30学时;4月7日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4月12日未经请假擅自离校,且夜不归宿。违反《学校学生手册》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及第十条,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第八章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且原有警告处分。为严肃纪律,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岩朋炳同学开除学籍处分。

 

 

云南经贸外事学校

2026年5月7日

 

 

Copyright © 2020 云南经贸外事学校. All Rights Reserved

推荐使用Internet Explorer 8.0 以上版本Web浏览器,1366*768分辨率 浏览本站

技术支持:昆明帮联传媒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