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及《云南经贸外事学校学籍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规定,学生杨凌宇经班主任多次联系、家长确认及学校催告后,仍未按要求报到注册、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且未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手续。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对该生作自动退学处理并清退学籍,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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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号 |
专业班级 |
旷课起止时间 |
家长是否知情 |
催告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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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杨凌宇 |
男 |
Z24304030066 |
2024级药剂2班 |
2025.10.27-2026.4.30 |
家长已知情 |
3次 |
公示时间:2026年5月7日至5月12日(5个工作日)
异议方式:如对于上述公示清退学籍事宜存在异议,学生本人或学生监护人须在公示期内向云南经贸外事学校学籍科提交书面申辩并附证明材料(如病假条、不可抗力证明等),逾期未提出视为同意自动退学清退学籍处理。
联系地址:云南经贸外事学校36栋104室教学办公室学籍科
联系方式:18287183024(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送达说明:因学生及监护人拒不到校办理退学手续,本公示同步在学校官网及班级群发布,同时发送微信或短信通知公示内容给学生及监护人视为送达。
公示期满,对于上述公示清退学籍事宜未提交异议书面申辩材料,学校将于公示期结束后12小时内对学生作退学处理,注销学籍。
云南经贸外事学校
2026年5月7日
